私隐政策
尊重个人资料的私隐权及确保收集个人资料时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是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空运货站」的宗旨,在有需要时,空运货站会向顾客或其他与我们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私人资料。未能提供所需资料的人士,可能令空运货站无法进行某项商业交易或提供有关服务。收集个人资料的内容包括资料当事人之姓名、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地址,身份证号码及所属公司等。

目的

收集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主要用途如下:

I. 确认交付空运货站的货品及货物的货主;
II. 处理交付空运货站的货品及货物;
III. 货品及货物的清关用途;
IV. 通过电子邮件、文章或宣传单张形式向顾客直销空运货站的服务;
V. 向航空机关、海关、税务机关、法庭及警方及任何其他与空运货站有业务往来的人士透露资,以上组织包括海外机构;
VI. 为与业务有关的活动进行统计分析;
VII. 支援与空运货站业务有关的服务;
VIII. 招聘、雇用及其他直接有关的事宜;
IX. 保安理由。
公司政策

空运货站的政策及惯例如下:

I. 收集足够而非过量的个人资料,进行与空运货站业务或活动有关的用途;
II. 根据资料的用途,确保由空运货站收集或保留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
III. 除非法例禁止或对公众不利,否则已没有用途的个人资料,将於一段合理时间内被删除;
IV. 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只用於在收集该等资料时会将其使用於的目的或直接有关的目的;
V. 采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骤,确保收集的个人资料不会未经许可或意外地被取阅、处理、消除或作为其他用途;
VI. 采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骤,确保资料当事人获知会空运货站持有的个人资料种类及资料主要用途;及
VII. 资料当事人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订明的程序,阅取及修正其个人资料。
VIII. 资料当事人在浏览我们的网址时,我们会透过「曲奇」档案收集有关浏览的一般资料。该等资料将收作技术用途及上述列出的用途。资料当事人可以选择不接受「曲奇」档案,但可能会因此不获得某些服务。
假如你有任何疑问,请透过电子邮箱info@hactl.com或以下地址与我们联络:
市场及顾客服务部
办公大楼北座六楼
超级一号货站
香港国际机场
此私隐政策以英文版本为依据。如中英文版本有不同之处,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Hac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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